一級至十級傷殘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十級傷殘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依次分別為本人工資標準的以下月數:27、25、23、21;18、16;13、11、9、7。
五至六級工傷職工終止工傷保險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標準
1.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其標準以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14個月,六級傷殘12個月
2.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人員經統籌地區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需長期治療的其他工傷人員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6個月;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標準為5級傷殘60個月,6級傷殘48個月。
七至十級工傷職工終止工傷保險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標準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終止工傷保險關系的,其標準以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10個月,八級傷殘8個月,九級傷殘6個月,10級傷殘4個月;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26個月,八級傷殘18個月,九級傷殘10個月,十級傷殘6個月。
職工因工死亡,親屬領取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注: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1項、第2項規定的待遇
傷保險待遇申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職工經治療醫療終結期滿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在30日內向單位所在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鑒定為1至10級傷殘的工傷職工。
傷保險待遇申領(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因工傷死亡的工傷職工
傷保險待遇申領(工傷醫療費報銷)
1、認定為工傷職工
2、職工工傷醫療終結期滿不需做勞動能力鑒定的。
工傷醫療費申報
1.《工傷職工醫療費用報銷申報表》(一式兩份,單位蓋章);
2.門診:工傷認定書(復印件)一份;定點醫療機構的四川醫療衛生單位統一門診票據(原件)及復式或電子處方;
3.住院:工傷認定書(復印件)一份;定點醫療機構的四川醫療衛生單位統一住院費用結算票據(原件)及各種費用的明細清單;
4.異地就醫和轉診轉院需提供《異地就醫申請審批表》及《轉診轉院申報審批表》。
舊傷復發醫療費用申報
1.工傷醫療費報銷所需資料;
2.《舊傷復發申請表》、《舊傷復發確認審批表》。
1—10級工傷待遇申報
1.工傷認定書(原件)一份;
2.綿陽市職工工傷(職業病)傷殘程度等級鑒定表原件一份;
3.《綿陽市職工傷殘(工亡)待遇申報表》(一式一份,單位蓋章);
4.1—4級工傷職工附身份證原件(審核后退還)及復印件。
工亡待遇申報
1.工傷認定書(原件)一份;
2.《綿陽市職工傷殘(工亡)待遇申報表》(一式一份,單位蓋章);
3.《親屬調查表》;
4.列供人員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審核后退還)、復印件各一份;
5.死亡證明及火化證。
1.用人單位(托管機構)收集整理相關資料并報送工傷生育科
2.工傷生育科審核相關待遇
3.局領導審批
4.申報單位在申報資料十五個工作日(節假日順延)后到工傷生育科簽字領取審批撥付表,并交予財務科轉賬撥付
注:1.受理申報資料后十五個工作日(節假日順延)內辦結;
2.凡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認定問工傷和視同工傷的,如第三方責任賠償的相關待遇已經達到工傷保險相關待遇標準的,用人單位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再支付相關待遇;如第三方責任賠償低于工傷保險相關待遇,或因其他原因使工傷職工未獲得賠償的,用人單位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按相關規定補足工傷保險相關待遇。
辦理地點
綿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南河路26
綿陽市游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一環路東段139號
綿陽市游仙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辦證大廳
地址:綿陽市游仙區芙蓉路芙蓉·麗景龍居一樓
綿陽市涪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文廟街8